6月25日是第21個全國土地日,土壤污染大致可分為無機污染物和有機污染物兩大類。無機污染物主要包括酸、堿、重金屬,鹽類、放射性元素銫、鍶的化合物、含砷、硒、氟的化合物等。有機污染物主要包括有機農藥、酚類、氰化物、石油、合成洗滌劑、3,4-苯并芘以及由城市污水、污泥及廄肥帶來的有害微生物等。當土壤中含有害物質過多,超過土壤的自凈能力,就會引起土壤的組成、結構和功能發(fā)生變化,微生物活動受到抑制,有害物質或其分解產物在土壤中逐漸積累通過“土壤→植物→人體”,或通過“土壤→水→人體” 間接被人體吸收,達到危害人體健康的程度,就是土壤污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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